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標準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標準
5.2 乙級資質標準
5.2.1企業資產
凈資產800萬元以上。
5.2.2企業主要人員
(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2人,且均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工程業績不少于1項。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為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
5.3承包工程范圍
5.3.2乙級資質
可承擔工程規模中型以下水利水電工程和建筑物級別3 級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規模限制在以下范圍內; 壩高70米以下、水電站總裝機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徑小于8米(或斷面積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長度小于1000米、提防級別2級以下。
注∶
1.水利水電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發電、供水、治澇、水環境治理等為目的的各類工程(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壩、堤、水閘、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與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過木、過魚建筑物、地基處理)建設、水電站建設、水泵站建設、水力機械安裝、水工金屬結構制造及安裝、電氣設備安裝、自動化信息系統、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土地整治工程建設,以及與防汛抗旱有關的道路、橋梁、通訊、水文、鑿井等工程建設,與上述工程相關的管理用房附屬工程建設等,詳見《水利水電工程技術術語標準》(SL26-2012)。
2.水利水電工程等級按照《水利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SL252-2017)確定。
責任編輯:重慶資質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