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文件 渝建質監[2011]030號 重慶市2011年建筑材料質量專項檢查暨建設 工程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方案 各區、縣(自治縣)質監站,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管理,促進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水平提高,根據《重慶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工作要點》和《重慶市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建發[2007]73號)等文件的要求,現制定2011年全市建筑材料質量專項檢查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查方案如下: 一、 工作依據 (一)《重慶市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建發[2007]73號); (二)《重慶市2011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工作要點》 (三)有關規范和技術標準。 二、工作要求 各區、縣(自治縣)質監站,應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區所監管工程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的質量巡查抽檢工作。 市質監總站在全市范圍內有針對性地開展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及對區縣開展的質量巡查抽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抽檢工作年內組織2次,第一次應在2011年7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應在2011年12月15日前完成。 三、 人員組成 抽檢工作應在各質監站的組織下完成,其抽檢小組由各質監站相關人員及其委托的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等組成。 整個抽檢過程應在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的參加見證下完成。 四、工作內容 1、對進入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的產品質量進行抽樣檢驗。 2、對進入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相關質量證明資料的有效性、符合性進行檢查。 五、抽檢材料種類及數量 今年主要抽檢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預拌混凝土、砌體材料、防水材料、建筑立面材料(外墻面磚、外墻涂料、外墻膩子及膠粘劑等)和電線電纜。要重點對“瘦身”鋼筋及保溫節能材料進行檢查、治理。具體抽檢的材料種類、規格,可根據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的實際情況,由抽檢小組確定。鋼材應同時抽取三組,一組用于檢測,兩組用于留存,其它材料應同時抽取二組,一組用于檢測,一組用于留存。 總站今年每次抽檢50個工程項目,其中市管工程20個,區(縣)監督工程項目30個,計劃抽檢15個區(縣)監督的工程項目,每個區(縣)各抽檢2個工程項目。在總站對區縣下達抽檢通知書后,被抽查區縣質監站應向總站提供8個在建工程,其中4個工程應至少含有鋼筋、水泥和砌體材料等,另4個工程應至少含有防水材料、建筑立面材料、保溫節能材料、給排水管和電線電纜等。 各區(縣)質監站每次抽檢的工程數量不得少于受監工程數量的20%,且不少于10個。具體工程項目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 六、檢測參數 本次抽檢各種類建筑材料的檢測參數祥見附件2中的規定。 七、工作程序 (一)抽檢準備工作 抽檢前,抽檢小組應熟悉抽樣的技術要求,準備抽檢的抽樣記錄、封條等工作用表及抽樣、留樣和拍照(或攝像)的工具。 (二)抽檢工作首次會議 抽檢小組進入施工現場后首先召開抽檢工作首次會議,參建各方均應參加,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必須到會。首先由抽檢小組向參會各方通報本次抽檢的依據、目的、抽檢內容及工作程序,然后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介紹工程及建筑材料情況,最后抽檢小組根據該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本次抽檢材料的種類、規格及數量。 (三)現場抽樣 確定抽檢材料后,抽檢小組在施工單位的配合下進行現場抽樣。抽樣的部位、方法、數量等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抽樣后應及時對樣品作唯一性標識和封樣,整個過程由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見證。抽樣、封樣結束后,抽樣人員在現場填寫抽樣記錄,并由見證人員簽字。抽樣、封樣的關鍵環節可采用相機或攝像機拍攝記錄。 (四)檢查、收集有關資料 現場抽樣的同時,抽檢小組對該工程所抽檢材料的質保書、出廠合格證、復驗報告、材料進場驗收記錄、鋼材的標牌等質量控制資料進行檢查、收集,并對進入施工現場建筑材料相關質量證明資料的有效性、符合性進行核查,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五)抽檢工作末次會議 現場抽樣及資料收集檢查完成后,抽檢小組應召開本次抽檢工作末次會議,對本次材料抽檢質保資料的核查情況向各方通報。 (六)檢測 抽樣樣品在運輸和保管過程中要加強管理,確保樣品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抽樣后要按規定及時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機構應嚴格按有關技術標準及時進行檢測并對留存樣進行妥善保管。抽檢結論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檢測單位應及時通報委托的質監站,由質監站通知工程相關單位。如對檢測結果有異議,檢測機構應按規范復檢留存樣(復檢過程中宜請有關單位到場見證),復檢結果合格的建筑材料,可認定抽檢合格。 (七)抽檢不合格的處置 對抽檢結論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根據工程監管權限,市質監總站和各區縣質量監督機構應將抽檢結論立即通知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督促相關單位立即對這些建筑材料進行封存,不得繼續在工程中使用;已經使用的,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徹底處置,不得留下工程質量隱患。市質監總站和各區縣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不合格建筑材料及相關工程處理情況的監管工作,市質監總站負責匯總有關情況。 市總站對區縣抽檢發現不合格材料或相關質量證明資料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發整改意見書,一份發區縣質監站,一份抄送當地建委,由區縣質監站督辦整改落實,并將整改完成材料報市總站備案。 (八)數據匯總 在質量巡查工作全部結束后,各區縣質監站應及時將抽檢結果匯總報市質監總站,市質監總站完成數據匯總及統計分析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市建委報告,每半年定期通報一次施工現場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情況。 請在http://center.cqjsxx.com/Cq_ZJ/下載中心下載以下附件: 1、抽樣記錄 2、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材料品種、質量參數、執行標準要求 3、抽檢材料相關質量證明資料檢查表 4、建筑材料質量巡查抽檢結果信息表 5、封條樣式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題詞:質量監督 建材 抽檢方案 抄報:市城鄉建委 抄送:建管處 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2011年5月25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