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屏蔽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市外施工企業入渝信息的通知 渝建〔2016〕409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近期,我委印發了《關于對甘敬明等15名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達到12分的建筑施工項目經理進行處理的情況通報》(渝建〔2016〕271號),對動態監管時發現的、一個記分周期內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扣分達到12分的15名項目經理予以了全市通報,其中涉及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省朝暉城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3家市外施工企業。 從上述3家市外施工企業所涉及項目經理扣分項來看,都存在不到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等情形。按照《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信息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發〔2016〕22號)的規定,決定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屏蔽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省朝暉城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3家市外施工企業入渝信息6個月。特此通知。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