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開展公租房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有關區縣(自治區)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建設管理局,各公租房參建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2012年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會議精神和市政府6月4日公租房建設管理工作專題會議上奇帆市長、月明副市長對公租房建設質量安全的指示要求,進一步強化公租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市公租房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決定建立公租房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督查制度,每3個月開展1次督查、每3個月通報1次督查情況。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時間 每3個月開展1次督查工作。第1次督查于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第2次督查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次督查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今后以此類推。 二、督查分工 (一)主城區公租房建設項目的質量督查工作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組織實施; (二)主城區公租房建設項目的安全督查工作由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總站組織實施; (三)遠郊區縣公租房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督查工作由屬地城鄉建委(建設局)組織實施;市質監總站、市安全總站進行抽查。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抽查施工現場等方式進行。 四、督查內容 (一)市城鄉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工程質量管理意見》(渝建[2011]114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市城鄉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渝建[2011]115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三)市城鄉建委《關于加強成品住宅建設管理的通知》(渝建發〔2011〕20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四)市城鄉建委《關于報送公租房建設質量安全專報和專管員人員報表的通知》(渝建[2011]409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市城鄉建委《關于定期報送公租房建設項目進度情況的通知》(渝建[2011]506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市公租房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公租房建設項目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渝公建辦發〔2011〕14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七)市城鄉建委《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督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發[2012]84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八)市城鄉建委《關于加強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渝建發[2012]72號)的貫徹落實情況; (九)對今年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重點督查是否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建設的行為和問題: 1、施工單位不按強制性標準施工、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行為; 2、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施工活動的行為; 3、施工單位不認真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主要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規定的行為; 4、建設單位施工現場負責人不在崗,質量安全管理機構不完善,人員配備不齊全等問題; 5、監理單位項目現場監理機構不完善,專業配置不齊備,人員配備不充足,沒有編制針對性強的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等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區縣城鄉建委(建設局)要深刻認識建設以公租房為主的保障性住房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民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要站在講政治、保民生、顧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優質、高效、安全建設好公租房的重大政治意義。要落實專人負責,組建專門班子,認真開展公租房質量安全督查工作。 (二)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市質監總站、市安全總站和各區縣城鄉建委(建設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責任,密切配合,齊心協力,確保公租房質量安全督查工作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實現督查工作無縫隙、全覆蓋,不留死角,不走過場,真正做到發現隱患,消除隱患,加強措施,解決問題。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堅決整改,整改不徹底,不松手、不放過。 (三)暢通渠道,及時報送。各區縣城鄉建委(建設局)在完成屬地公租房質量安全督查工作后,應及時形成質量、安全督查工作總結,落實專人負責,暢通報告渠道,及時報告。 1、有關區縣城鄉建委(建設局)應于督查工作結束后5日內將公租房質量督查報告、公租房安全督查報告分別報送至市質監總站與市安全總站。(市質監總站聯系人員:付建華電話:63672066;市安全總站聯系人員:肖劍電話:63672077) 2、市質監總站、市安全總站匯總各區縣城鄉建委(建設局)督查情況和本單位督查情況分別形成全市公租房建設質量督查專報、全市公租房安全督查專報報送市公租房指揮部辦公室(市公租辦聯系人:龍希電話:63848353),并抄送市城鄉建委建筑管理處。(建管處聯系人:張鋼鐵電話:6367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