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開展2012年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各監理單位: 為加強全市建設工程監理行業管理,進一步規范監理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市城鄉建委決定開展2012年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專項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依據 《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重慶市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檢查內容 (一)監理企業經營行為、管理體制、資質、人員情況等; (二)監理項目部組成及人員基本情況; (三)監理項目部監理人員履行監理職責情況; (四)監理項目部工程監理資料管理情況等。 以上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2。 三、檢查安排 本次專項檢查采取企業自查,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復查,市城鄉建委抽查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各監理企業要組織對本企業及所監理的項目進行全面檢查,督促監理項目部落實監理責任,規范監理行為,并將檢查記錄留檔備查。各監理企業要如實填寫《2012年重慶市監理項目自查匯總表》(見附件1),于9月30日前將自查結果上報重慶市監理協會。 (二)復查階段(10月1至10月31日)。在監理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轄區范圍內工程監理項目進行復查,并形成書面檢查記錄《項目監理工作檢查評價表》(見附件2),建立檢查臺帳。 (三)抽查階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市城鄉建委結合監理企業自查和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復查情況,組織開展全市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抽查。抽查的范圍包括取得建設工程監理資質的監理企業和外地入渝備案的監理機構及其監理項目部。抽查監理企業不少于30家,每家監理企業檢查不少于2個監理項目部,其中區縣項目不少于20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監理企業要高度重視本次檢查工作,認真查找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整改,通過整改進一步提高企業自身監理水平和監理工程質量。 (二)市和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成的各檢查組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扎扎實實做好檢查工作,針對復查、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監理企業及時整改達標,務求實效,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被檢單位的財物或其它好處,客觀公正開展檢查工作,認真負責,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三)各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復查階段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情況于11月1日前報市質監總站;抽查階段存在問題的有關監理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實整改,并于12月15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市質監總站。市質監總站匯總后,于12月25日前報市城鄉建委。 市質監總站聯系人:張家琪,聯系電話:63670677,郵箱:670470042@qq.com。 市城鄉建委聯系人:黃剛;聯系電話:63670076。 附件:1、2012年重慶市監理項目自查匯總表.xls 2、項目監理工作檢查評價表.doc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