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調整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審批流程的通知渝建發〔2012〕150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為充分發揮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作用,進一步加強建筑業相關資質審批管理工作,參照建筑施工企業資質審批流程,經研究,決定調整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審批流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由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工程監理企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受理和初審,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經辦站室)分別負責復審,由市城鄉建委負責審批或審查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 二、具體審批流程 (一)受理及初審 1、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企業申報材料后,應審驗企業報送的材料原件,在材料復印件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同時核查申報的企業業績,簽署意見,并完成網上信息傳輸。 2、對于不符合資質條件的,須一次性告知企業不符合原因。 3、對于符合資質條件的,由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初審意見形成正式文件,連同企業申報材料和加蓋公章的《建設工程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報送市城鄉建委政務辦理中心經辦站室窗口。初審辦理期限為5個工作日。(二)復審和審批 1、市城鄉建委政務辦理中心經辦站室窗口收取、核驗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的文件和申報材料,并進行登記后當日送經辦站室。 2、經辦站室按照辦事指南規定的流程和時限完成相關資質的復審工作,報市城鄉建委審批或經市城鄉建委審查后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批。市城鄉建委自接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資質審批工作(專家評審時間和公示時間除外)。 三、工作要求(一)本通知下發后,各經辦站室應相應調整現有辦事流程,重新制作辦事指南,并嚴格按新的辦事指南做好資質審批工作。同時,要做好與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對接,加強指導和監督,保證調整后資質審批工作的正常運轉(二)按照新的分工要求和辦理流程,各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責,做到定崗定責;要制定相應的辦事指南,明確資質申請的相應規定、標準、流程和時限等,并上網公告,接受社會監督。(三)各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把資質初審關,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凡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初審通過上報。市城鄉建委將對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資質初審工作質量進行評價,對不認真開展資質初審工作、初審上報資質最終通過率低于50%的區縣,將進行約談,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年終考核的內容之一。(四)進一步強化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對質量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一年內不得通過其資質升級、增項申請。(五)嚴厲打擊資質申報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對企業申報的代表工程業績、人員等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對其申請事項不予許可,且在一年內不受理其資質升級、增項申請,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對于存在偽造印章等嚴重違法行為的,移交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