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4〕12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對四川省蕓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在入渝登記備案申請資料中弄虛作假行為的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北部新區、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州經開區、長壽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管局,有關單位:近期,我委在審查四川省蕓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入渝登記備案資料(新申請)時發現并經核實,該企業提供的部分人員社保證明系不真實材料,屬弄虛作假行為。根據《重慶市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渝建發【2011】130號)和《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實施好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登記備案管理制度的補充通知》(渝建發【2013】54號)第四條“對入渝登記備案手續申辦過程中,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不真實材料但未取得備案證的企業,給予警告,1年內不予辦理入渝登記備案”等規定,決定對四川省蕓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的弄虛作假行為予以全市通報,將其計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并抄送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予受理四川省蕓誠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入渝備案登記申請。 特此通報。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2014年1月6日 (注:此信息來源于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