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推廣應用建筑鋼筋加工配送 技術的通知 渝建〔2014〕119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水平,加快推動建筑鋼筋加工配送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發展,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按照住建部、工信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推廣應用高強鋼筋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13]600號)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現將推廣應用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建筑鋼筋加工配送的規定。凡建設工程項目鋼筋加工采用非施工現場加工方式的,均屬鋼筋加工配送行為。建設、施工單位在委托鋼筋加工配送時,應嚴格按照《重慶市建筑鋼筋加工配送實施辦法(試行)》(渝建發〔2013〕95號)規定,委托通過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認定的加工配送企業,且應簽訂書面合同,并做好加工配送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鋼筋加工配送企業應嚴格按要求配備加工配送設備、人員,建立試驗室、持證上崗以及信息化管理等覆蓋加工配送全過程質量控制制度,確保鋼筋加工質量和配送效率。 二、強化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認定管理。技術認定機構要按照《重慶市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辦法》(渝建發〔2010〕65號)和《重慶市建設領域新技術認定實施細則》(渝建〔2010〕163號)嚴格技術認定管理,合理引導鋼筋加工配送產業發展節奏和規模。從事建筑鋼筋加工的企業應嚴格按要求辦理技術認定。已經具備一定加工配送實施能力的企業,可按照《重慶市建筑鋼筋加工配送實施辦法(試行)》(渝建發〔2013〕95號)中相關技術認定條件,提出分期建設方案,區縣城鄉建委認可后,按新技術認定程序納入重慶市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認定實施計劃,在一定加工能力范圍內實施加工配送活動。技術認定機構要加強對承擔加工配送業務企業的動態監管,做好加工配送技術應用的技術指導。各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導企業實施加工配送建設方案,做好對轄區內鋼筋加工配送企業及加工配送的日常監督管理,嚴禁未通過認定或未列入技術認定實施計劃的企業承擔鋼筋加工配送業務。 三、開展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工程示范。各區縣應將推動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技術應用作為保證高強鋼筋加工質量、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的重要措施,扶持建立鋼筋加工配送中心,鼓勵處于商業鬧市區或施工場地受限,以及使用500兆帕級高強鋼筋的工程項目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各區縣每年組織實施2~3個鋼筋加工配送示范工程,逐步提高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水平和應用比例。 四、落實建設各方主體推廣應用職責。建設單位應積極支持施工單位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為實施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提供必要條件。設計單位應從有利于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規模化應用角度,積極開展標準化設計,配合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做好技術交底。施工單位應主動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與鋼筋加工配送企業簽訂書面合同,及時提供鋼筋制品配料表,建立鋼筋制品進場臺賬。監理單位應對鋼筋加工配送合同進行備案管理,加強鋼筋加工質量和工程應用監督,做好鋼筋制品進場見證抽樣送檢,嚴格核查加工配送企業技術認定證明文件和鋼筋原材料、鋼筋制品質量證明文件。 五、加強對建筑鋼筋加工配送的應用監管。各區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鋼筋加工配送應用的檢查指導,每年應開展兩次以上專項檢查,重點打擊違規違法鋼筋加工配送行為,禁止建設項目將鋼筋加工委托給未通過認定的鋼筋加工配送企業,堅決杜絕瘦身鋼筋,切實規范建筑鋼筋加工配送技術應用。各區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入場鋼筋制品的質量抽查。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