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4〕374號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部署,嚴格執行《重慶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使我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取得實效,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是住房城鄉建設部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市政府對抓好我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高度重視,陳和平副市長在我委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工作報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緊貫徹會議精神,制定重慶行動計劃,落實具體措施”。各區縣(自治縣)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市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工程質量意識,增強做好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自覺性,加強組織領導,并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分步實施治理。二、全面檢查,從嚴執法按照《方案》要求,11月開始,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轄區內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每4個月開展一次。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4〕118號)進行處理,并按照我委《轉發〈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建發〔2014〕85號)要求,及時報送有關查處工作情況。三、加強示范,形成合力我市選擇江北區、涪陵區為我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先行城市。先行城市要率先行動,發揮示范帶頭作為,為高質量推進工程質量治理行動積累經驗。其他區縣(自治縣)也要針對本地區實際情況,科學安排,明確治理工作的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有針對性地開展工程質量治理行動。各區縣(自治縣)之間要加強溝通交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工程質量治理工作,兩年行動務求取得實效。四、總結經驗,統籌兼顧各區縣(自治縣)要注意治理工作經驗的總結,注重建章立制和源頭防范。既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震懾違法違規企業,又要大力表彰誠信守法企業,樹立先進典型,以正向激勵帶動全行業的規范發展。要統籌兼顧工程質量治理工作,將集中治理、階段性治理和日常治理相結合,將重點檢查和常規巡查相結合,逐步將治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范圍。同時,我委建立了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工作進展月報制度,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治理工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每月5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月相關工作推進情況,不定期報送工作簡報,每年進行半年工作總結和全年工作總結。我委將在“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建設信息專欄,匯總全市相關治理工作信息,并定期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報告。工作聯系QQ群:252682699聯系人:黃偉,黃剛聯系電話:63677462,63670076傳真電話:63853300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