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建辦質函[2011]222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委):為貫徹落實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增強質量意識,落實質量責任,規范建筑市場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決定今年在全國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檢查范圍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檢查內容(一)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內容1、各地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規以及我部《關于做好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291號)、《關于貫徹實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10〕15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使用鋼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質〔2011〕26號)等文件的情況,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情況,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查處情況等。2、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等有關單位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國家工程質量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3、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及抗震設防情況、工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4、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重點檢查深基坑、腳手架及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情況。(二)建筑市場檢查內容1、各地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投標法》、《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文件的情況,規范和整頓建筑市場秩序的情況。2、法定建設程序的執行情況,重點是檢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招投標、辦理施工許可、工程合同備案等情況。3、工程各方主體履行責任情況,重點是檢查施工、監理等企業是否具有相應資質證書承攬業務,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資質掛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為,是否存在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行為。三、工作要求和安排(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區工程質量及建筑市場實際情況,認真做好檢查的組織實施工作。同時要圍繞檢查活動,強化宣傳引導,著力提高全行業的質量安全意識,營造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環境。(二)所有在建工程要進行全面自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抽查、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其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全部檢查。對檢查出的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對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處罰。(三)各地要對本地區自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于2011年8月1日前,將本省工程質量安全自查情況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將建筑市場自查情況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四)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我部將于今年8至9月組成檢查組進行督查(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定1~2名同志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程質量安全和建筑市場檢查有關事宜,并請于2011年5月13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報我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和建筑市場監管司。工程質量安全檢查聯系人:質量安全司丁博涵010-58933293(傳真)建筑市場檢查聯系人:建筑市場司明剛010-58933262010-58933919(傳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