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重慶市平安卡管理制度 推進工作督查檢查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安全站,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安全站: 為扎實推進全市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落實,根據市城鄉建委《關于切實做好2015年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的通知》(渝建發〔2015〕50號)要求,決定對全市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督查檢查,進一步落實平安卡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建筑業從業人員實名制信息化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保障建筑業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推進“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促進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領導機構 安管總站成立以邱峰為組長,劉芳、陳權偉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本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領導、統籌和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站從業人員管理科,具體負責檢查工作的實施及總結。 三、檢查范圍及內容 (一)區縣安全站 1、是否組織傳達學習市城鄉建委和市平卡辦關于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相關文件、要求; 2、是否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方案; 3、是否將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落實責任和人員; 4、是否認真落實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各項保障措施; 5、是否按要求開展平安卡管理制度宣傳工作; 6、是否按照“全覆蓋”要求,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均購置了考勤機,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00%實施平安卡指紋考勤。 (二)在建項目 1、是否為工地所有人員辦理了平安卡,并實施刷卡進出場; 2、是否購置、綁定了平安卡考勤機,并安裝在工地出入口; 3、是否認真組織學習平安卡管理制度相關文件精神; 4、是否制定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措施,并落實專人負責; 5、是否在工地大門口、施工區域或住宿區張貼宣傳畫; 6、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是否按要求執行了指紋考勤。 四、檢查方法及時間步驟 (一)區縣安全站檢查及自查階段(11月初至11月中旬) 各區縣安全站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按照本文件要求,對轄區內在建工程推進平安卡管理制度情況進行拉網排查;同時對今年以來本單位落實平安卡管理制度情況進行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并填寫《轄區內在建項目清單》(附件一),將電子檔和紙質件于11月15日前報安管總站(聯系人:唐已茗,傳真:63672073,郵箱:714124030@qq.com)。 (二)安管總站督查階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 安管總站組成督查小組,采取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區縣上報的《轄區內在建項目清單》隨機抽查2-3個在建項目,填寫《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區縣安全站)》(附件二)和《在建項目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附件三),對各區縣今年以來開展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工作結束后,檢查組應與受檢地區及單位交換檢查意見,提出相關工作要求,并形成檢查情況總結報告(內容包括檢查基本情況、被檢查單位主要工作特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工作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安全站、在建項目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對照檢查內容,認真搞好自查,精心做好檢查的各項準備,力求客觀全面反映本地區、本單位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 (二)各檢查組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此次檢查作為推進平安卡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措施,嚴格檢查標準,嚴肅檢查紀律,確保檢查工作取得成效。 (三)各檢查組應認真總結反饋,就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反饋意見,經檢查組成員簽字,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結束后,各組要在3個工作日內將《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區縣安全站)》(附件二)、《在建項目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附件三)以及檢查情況總結報告報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被檢查單位要于檢查結束后一周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反饋檢查組,并報安管總站從業科備案。 附件:1、《轄區內在建項目清單》 2、《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區縣安全站)》 3、《在建項目平安卡管理制度推進工作情況檢查表》 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總站 2015年11月5日 抄送:委領導,辦公室,建管處。 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總站辦公室2015年11月5日印 附件下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