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人員: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16〕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凡注冊有效期在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網上延續注冊。申請人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網址:WWW.CCOST.COM)進入“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點擊“注冊造價工程師個人登錄”,選擇“延續注冊”,填寫基本情況并上傳相關掃描文件,確認無誤后打印《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并點擊“延續注冊上報”,完成網上數據申報。 (二)聘用單位在申請表上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申請人持《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等資料到重慶市城鄉建設政務服務中心申報延續注冊。 (四)凡持有注冊建造師、監理師、結構師、建筑師等證書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必須注冊在同一個單位。未注冊在同一單位的,一經發現將不予延續注冊,并記入不良行為。 (五)逾期不辦理延續注冊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公布其注冊證書失效。 三、申報材料 (一)《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一份。 (二)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原件)和注冊期內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申請人現注冊期內的工程造價工作業績證明材料(近兩年完成的蓋有本人執業印章、執業單位和建設單位公章的兩個建設工程工作業績報告封面復印件)。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社保部門確認的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養老保險憑證。 四、受理時間 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為受理時間,逾期未報送延續注冊申請材料的,后果自負。 延續注冊領取證章時間,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批準合格后,方可領取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重慶市城鄉建設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將在“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另行通知。 五、資料報送地點 重慶市城鄉建設政務服務中心四樓6號窗口。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何 玲 聯系電話:63672118 羅光耀 聯系電話:63672143 重慶市城鄉建設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