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2017建筑業各項重要政策陸續發布,看來建筑業的重大改革2018將會更多,這些文件中有建筑業長期發展的,也有涉及每位建造師職業發展的。保證金/建造師/資質管理/營改增/招投標/施工許可證等等。隨著建筑業健康持續發展,放管服,2018注定是建筑業大變革的關鍵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招標代理資格全面取消!
12月22日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露了招投標領域即將迎來“大變革”。《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正案(草案)》提交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正案草案刪除了此前有關招標代理資格認定的規定。這也就意味著,招標代理資格認定有望全面取消。
招標代理業務咨詢服務不需要設行政許可“門檻”
由此可以看出,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后一個法定資格被取消,將鐵板釘釘!十八大之后已經取消三項資格:分別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
一、《建筑業10項新技術》印發
此次修訂的《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版)》(以下簡稱“2017版”)的內容包括10個大項107項技術。與2010版相比,主要有3個方面的變化:
1、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等國家發展戰略要求,注重跟進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等相關需求。
2、加強建筑業重點、熱點領域的技術應用,尤其是突出了裝配式建筑、抗震、節能、信息化等熱點領域和前沿技術,新增“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章節,“綠色施工技術”中新增施工噪聲控制技術、建筑垃圾減量化與資源利用、綠色施工在線監測及量化評價等8項新技術。
3、全面升級、優化基礎性技術。對舊版重新梳理、吐故納新,刪減、歸并54項,更新升級24項,新增53項,其中對地基基礎和地下空間、機電安裝、模板腳手架等技術均進行了大幅更新和補充。
二、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點擊查看:住建部發布新版《施工合同》關系整個建筑行業!做好風險防范至關重要!
新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其中,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關于舉辦2017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解讀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處理培訓
2018年01月18-20日(18日報到)杭州市
2018年01月25-27日(25日報到)武漢市
報名咨詢:010-58937774、13522887522薛主任
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修訂
點擊查看:建造師新規解讀 |(新版)VS(舊版)大調整,最主要二建全國可執業了,八大變革看過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了《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已執行10年的《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對于原先的《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很大變動,例如:去除了“執業印章”是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要求所有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都必須為注冊建造師。
明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承接項目規模。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專業注冊建造師擔任。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承擔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師兼任。
明確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可在全國范圍內以一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核認定,或參加全國統考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人員,可在全國范圍內以二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工程所在地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不得增設或者變相設置跨地區承攬工程項目執業準入條件。
四、《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發布
點擊查看:重磅|國務院決定取消43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清單!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人社部2017年9月15日最新發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共140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9項,含準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接下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將 實行清單式管理:
1、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2、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掛鉤。
3、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4、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不得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
五、將推行網上異地評標
各地方的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與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可以分開建設,也可以合并建設。
到2017年底,所有省(區、市)和地市,應實現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招標采購活動有一個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務平臺。為實現招標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將推行網上異地評標。
2018年,全面實現交易平臺、監督平臺以及其他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
六、“取消”項目環評單位資質管理
點擊查看:國務院通知:10月1日起,環評資質取消!“環境監理沒了!環保部門不再參與竣工驗收!環評”不允許收費!
國務院日前簽署第682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減輕企業負擔,明確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是說10月1日起,全國所有企業環評相關的申請、審核、報表等等費用全都免了!
簡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事項和流程。刪去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審批規定;取消行業主管部門預審等環境影響評價的前置審批程序,并將環境影響評價和工商登記脫鉤。
七、招投標大變革
點擊查看:發改委10號令||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招標信息10年內可追溯!
點擊查看:財政部87號文|10月1日起《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點擊查看:發改委發布《招標公告公示信息管理辦法》要求數據 10 年內可追溯!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頒布了修訂后的《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3號,以下簡稱《辦法》)。
原《辦法》(建設部令第82號)于2000年發布實施。隨著建筑設計市場的發展變化,在建筑設計招標投標過程中,招標項目范圍過寬、招標辦法單一、建筑設計特點體現不足、評標制度不完善、評標質量不高等問題逐漸凸顯,新《辦法》自5月開始實施。
八、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或將被取消
點擊查看:發改委公告:暫停工程咨詢單位資格申報!
7月17日,發改委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文中未再提及“工程咨詢企業需取得相應資格”的要求,或將率先取消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
發改委明確,行業自律性質的資信評價等級,僅作為委托咨詢業務的參照。任何單位不得對資信評價設置機構數量限制,不得對各類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區域性、行業性從業限制,也不得對未參加或未獲得資信評價的工程咨詢單位設置執業限制。
九、推進四庫一平臺建設
點擊查看:住建部再發通知"四庫一平臺"業績補錄窗口即將關閉,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任何企業補錄申請!
點擊查看:四庫一平臺業績補錄窗口關閉倒計時,常規問題都在這里...
6月21日住建部發文關于扎實推進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建設的通知,業績補錄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確保實現全國建筑市場“數據一個庫、監管一張網、管理一條線”的信息化工作目標。
十、工程質量保證金降至3%
點擊查看:工程質量保證金重大變革!7月1日起,預留比例由5%降至3%
點擊查看:再見“資質”“最低價中標”“保證金”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今年已出臺4批政策減稅降費718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基礎上,自7月1日起推出的新降費措施,其中,建筑領域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十一、先參保、再開工
2月,國辦在《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到: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3月20日,人社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繼續提高新開工項目的參保率,目前全國平均參保率為94.96%;建立健全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不得開工建設。
十二、《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出臺
住建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發布“2017年工作要點”,其中重點提出了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筑的四大措施,包括出臺《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完善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推動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發展等。
2017年3月23日,住建部正式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11月,公布了全國首批30個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首批195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十三、裝配式定額及三大標準執行
2017年新的標準出臺,《裝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新標準從2017年3月1日開始執行,標準里面包含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裝配式鋼結構工程、建筑構件及部品工程、措施項目等四章。
2017年6月1日起,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的裝配式建筑三大標準:《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正式實施。
2017年是裝配式建筑全面發展的一年,從整體規劃到標準規范體系,從產業配套能力到建筑隊伍建設,都將獲得突破性進展。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應緊跟產業發展的步伐,提早布局裝配式建筑市場,提升裝配式建筑的建設管理能力,方能順應市場需求,獲得長足發展。
十四、住建部通知正式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
點擊查看:住建部通知||正式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不再受理申請、變更、更換、補證申請!
12月2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消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相關工作的通知 建辦房[2017]75號
各地不再受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核定申請和資質變更、更換、補證申請,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將原核定的物業服務企業資質作為承接物業管理業務的條件。
加強物業服務行業事中事后監管,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健全“雙隨機”抽查機制,合理確定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
此前有關物業管理規范性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場,提升裝配式建筑的建設管理能力,方能順應市場需求,獲得長足發展。
十五、87號文全方位規范PPP項目!
6月初,財政部出臺《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87號文規范了地方政府的政府購買服務行為: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確定的服務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不得將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嚴禁將鐵路、公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以及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農田水利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嚴禁將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行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十六、一級建造師泄題今年“雷同卷成績有可能要取消”成績延遲公布!!
2017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泄題事件搞的沸沸揚揚,聽到最多的就是今年又泄題了、原題泄露了、所有題目的標準答案全部泄露了。一時間,網絡上一片嘩然,太多辛苦備考的考生心里哇涼哇涼的,許多學員感慨:辛辛苦苦奮斗一年,抵不過考前三頁紙。
十七、建筑資質的取消與合并!
2017年9月29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取消工程咨詢、物業管理一級、地質勘查等幾十項資質!
設計一體化資質已取消
園林綠化資質已取消:2017年4月13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的相關申請,園林資質正式取消。園林綠化資質取消后,園林綠化資質的項目自然而然地歸類到市政公用資質,因為園林綠化項目本來就屬于市政公用的一個分類。所以辦理市政公用資質的公司也在后半年急劇增加。
招標代理資質即將取消:招標代理機構的最后一個法定資格被取消,這是毋容置疑的。全面取消招標代理資格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市場規律,需要開放競爭。
勞務資質取消實行試點(時間未定):浙江、安徽、陜西3省取消勞務資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年多,全國取消的文件的出臺只是時間問題,現在基本全國的申辦點都已經停止申辦勞務資質了。
十八、未來的資質走向還是簡化和取消
在住建部發布的多個文件中,都對資質簡化做了相關闡述,例如對資質的總體管理辦法,以及具體簡化的資質類型等。
未來的資質走向還是簡化和取消,例如面臨重大改革的勞務資質和招標代理資質。勞務資質取消一直在進行試點,而招標代理資質取消也多次被拿出來討論,有不少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已經被取消了,例如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資質等。
2017年建筑業特級資質企業井噴式增長,就目前申報看來在新特級標準出臺前特級將持續井噴增長,
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對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作出部署。雖然“建筑師負責制”制度到目前還只是“半只未
2018注定是大改之年
深化建筑業簡政放權改革
優化資質資格管理
進一步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不必要的資質認定。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對信用良好、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能力、能夠提供足額擔保的企業,在其資質類別內放寬承攬業務范圍限制,同時,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工程擔保及個人執業資格等相關配套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明晰注冊執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加大執業責任追究力度。有序發展個人執業事務所,推動建立個人執業保險制度。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一站式”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建筑領域行政審批效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審改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簡化工程建設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的總體思路沒有變,且更加具體。
完善招標投標制度
加快修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縮小并嚴格界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放寬有關規模標準,防止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招標“一刀切”。在民間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規范招標投標行為。進一步簡化招標投標程序,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推行網上異地評標。對依法通過競爭性談判或單一來源方式確定供應商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符合相應條件的應當頒發施工許可證。(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法制辦、鐵路局、民航局)
防止實行招標“一刀切”,發包方有望獲得更多的自主權。
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
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
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政府投資工程應完善建設管理模式,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加快完善工程總承包相關的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制度規定。按照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除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直接發包總承包合同中涵蓋的其他專業業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工程總承包不僅要推,還要加快。
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
鼓勵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制定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資工程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非政府投資工程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在民用建筑項目中,充分發揮建筑師的主導作用,鼓勵提供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工商總局、鐵路局、民航局)
哪些企業有資格成為具有國際水平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對于股市來說又是一波重大利好。
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嚴格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全面落實各方主體工程質量責任,特別要強化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和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依法給予責任單位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給予注冊執業人員暫停執業、吊銷資格證書、一定時間直至終身不得進入行業等處罰。對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參與房地產開發的建筑業企業應依法合規經營,提高住宅品質。(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工商總局、鐵路局、民航局)
除了落實各方主體責任,還特別強調了建設單位的首要責任,“首要”者兩個字的分量著實不清!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特別要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以及不良地質地區重大工程項目的風險評估或論證。推進信息技術與安全生產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設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覆蓋、多層次、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培訓制度,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以及各方主體的本質安全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安全監管總局、鐵路局、民航局)
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等,強調了無數次,還要繼續不斷強調,無他,為安全!
全面提高監管水平
完善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的監管,明確監管范圍,落實監管責任,加大抽查抽測力度,重點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部位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全額保障。政府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督促各方主體健全質量安全管控機制。強化對工程監理的監管,選擇部分地區開展監理單位向政府報告質量監理情況的試點。加強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推動發展工程質量保險。(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安全監管總局、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
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有了保障,執法力量必將發揮更強大的作用。
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建立統一開放市場
打破區域市場準入壁壘,取消各地區、各行業在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外對建筑業企業設置的不合理準入條件;嚴禁擅自設立或變相設立審批、備案事項,為建筑業企業提供公平市場環境。完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實現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數據共享交換。建立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全面公開企業和個人優良信用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法制辦、鐵路局、民航局)
各省的數據盡快實現互通共享,受益的將是全國建筑業市場。推進不力的地區,年底的排名恐怕不會好看。
加強承包履約管理
引導承包企業以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設單位提供履約擔保。對采用常規通用技術標準的政府投資工程,在原則實行最低價中標的同時,有效發揮履約擔保的作用,防止惡意低價中標,確保工程投資不超預算。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體系和工程造價信息發布機制,形成統一的工程造價計價規則,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銀監會、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
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嚴查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決不手軟。
規范工程價款結算
審計機關應依法加強對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不得批準新項目開工。嚴格執行工程預付款制度,及時按合同約定足額向承包單位支付預付款。通過工程款支付擔保等經濟、法律等手段約束建設單位履約行為,預防拖欠工程款。(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
未完成審計這個拖欠工程款的“擋箭牌”不能用了,廣大施工企業和工人們有福了!
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加快培養建筑人才
積極培育既有國際視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師隊伍。加快培養熟悉國際規則的建筑業高級管理人才。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培養建筑業專業人才。加強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訓。(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健全建筑業職業技能標準體系,全面實施建筑業技術工人職業技能鑒定制度。發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鑒定機構,開展建筑工人技能評價工作。通過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發布各個技能等級和工種的人工成本信息等手段,引導企業將工資分配向關鍵技術技能崗位傾斜。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培養高素質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業中級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達到300萬人,2025年達到1000萬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建筑師要有民族自信,管理人才要懂國際規則,現場人員要加強教育培訓。
改革建筑用工制度
推動建筑業勞務企業轉型,大力發展木工、電工、砌筑、鋼筋制作等以作業為主的專業企業。以專業企業為建筑工人的主要載體,逐步實現建筑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鼓勵現有專業企業進一步做專做精,增強競爭力,推動形成一批以作業為主的建筑業專業企業。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著力穩定和擴大建筑業農民工就業創業。建立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開展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記錄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訓情況、職業技能、從業記錄等信息,逐步實現全覆蓋。(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工商總局、鐵路局、民航局)
建筑業勞務企業向專業化轉型,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
保護工人合法權益
全面落實勞動合同制度,加大監察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到2020年基本實現勞動合同全覆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誰用工誰負責和總承包負總責的原則,落實企業工資支付責任,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對存在拖欠工資的企業列入“黑名單”,采取限制市場準入等懲戒措施,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施工單位應履行社會責任,不斷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環境,提升職業健康水平,促進建筑工人穩定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合同,工資,保險,環境,健康,穩定……一個都不能少!
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推廣智能和裝配式建筑
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廣普及智能化應用,完善智能化系統運行維護機制,實現建筑舒適安全、節能高效。(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10年,30%,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還要更加努力!
提升建筑設計水平
建筑設計應體現地域特征、民族特點和時代風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環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適用、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環境協調的建筑設計產品。健全適應建筑設計特點的招投標制度,推行設計團隊招標、設計方案招標等方式。促進國內外建筑設計企業公平競爭,培育有國際競爭力的建筑設計隊伍。倡導開展建筑評論,促進建筑設計理念的融合和升華。(住房城鄉建設部)
理越辯越明,建筑設計亦是如此,歡迎大家討論切磋。
加強技術研發應用
加快先進建造設備、智能設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險工藝工法,保障生產施工安全。積極支持建筑業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術創新對產業發展的貢獻率。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為項目方案優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落后、危險的工藝要淘汰,BIM要全過程集成應用,推陳出新,技術的進步永無止境。
完善工程建設標準
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適度提高對安全、質量、性能、健康、節能等強制性指標要求,逐步提高標準水平。積極培育團體標準,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建立強制性標準與團體標準相結合的標準供給體制,增強標準有效供給。及時開展標準復審,加快標準修訂,提高標準的時效性。加強科技研發與標準制定的信息溝通,建立全國工程建設標準專家委員會,為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提高標準的質量和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培育團體標準,行業產業創新標準,強制標準+團體標準,標準體系建設趨勢漸明。
加快建筑業企業“走出去”
加強中外標準銜接
積極開展中外標準對比研究,適應國際通行的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和相關術語,縮小中國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差距。加大中國標準外文版翻譯和宣傳推廣力度,以“一帶一路”戰略為引領,優先在對外投資、技術輸出和援建工程項目中推廣應用。積極參加國際標準認證、交流等活動,開展工程技術標準的雙邊合作。到2025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全部有外文版。(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鐵路局、民航局)
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有了外文版,中國標準將逐漸成為世界標準。
提高對外承包能力
統籌協調建筑業“走出去”,充分發揮我國建筑業企業在高鐵、公路、電力、港口、機場、油氣長輸管道、高層建筑等工程建設方面的比較優勢,有目標、有重點、有組織地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建筑業企業要加大對國際標準研究力度,積極適應國際標準,加強對外承包工程質量、履約等方面管理,在援外住房等民生項目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沿海沿邊地區企業合作出海,積極有序開拓國際市場,避免惡性競爭。引導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向項目融資、設計咨詢、后續運營維護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領域有序拓展。推動企業提高屬地化經營水平,實現與所在國家和地區互利共贏。(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
發揮優勢,大帶小,合作,互利共贏,這些都是提高對外承包能力的關鍵詞。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強建筑業“走出去”主管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與大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雙邊工程建設合作備忘錄,同時爭取在雙邊自貿協定中納入相關內容,推進建設領域執業資格國際互認。綜合發揮各類金融工具的作用,重點支持對外經濟合作中建筑領域的重大戰略項目。借鑒國際通行的項目融資模式,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建筑業“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鐵路局、民航局)
“一帶一路”這么宏大的“利好”背景,金融、政策支持都不會少,建筑業企業 “走出去”一定會順風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