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材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210mm×297mm)型紙,并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并按照以下順序進行裝訂。
1、綜合資料(第一冊):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復印件;
(3)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
(4) 標準要求的主要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5)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2、人員資料(第二冊):
(1) 技術負責人身份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學歷證明)或技能證書復印件;
(2)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基本情況及業績表(首次申請勞務資質不用提供此項);
(3) 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學歷證明)復印件;
(4) 現場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崗位證書復印件;
(5) 技術工人的身份證明、職業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技能證書復印件;
(6) 企業主要人員申報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
四、辦理程序:
1、實名制信息采集:到企業營業執照所在區縣建委進行人員身份證信息采集的實名認證 ;
2、職稱人員信息申報:從資質管理系統V3.0填寫技術職稱人員的入庫信息,經區縣建委核驗,完成入庫 ;
3、企業基本信息完善:填寫企業的基本信息;選取實名入庫的注冊人員、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上傳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證書;上傳《營業執照》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安全生產許可證》、廠房、設備、社保等證明材料;
4、填寫增項資質信息并上報:在資質系統填寫資質增項的申請表,選擇增項所需相應注冊人員、職稱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營業執照》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本、企業申請資質前一年度或當期合法的財務報表、《安全生產許可證》、廠房、設備、社保等證明材料,并上報;
5、打印申請表,將申報附件材料的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分卷,按“三、附件材料裝訂”要求裝訂。
6、將申請表和附件資料交區縣城鄉建委初審;
7、市城鄉建委4樓11號窗口受理;
8、審核、重慶建設工程信息網公示;
9、審批、公告;將由住建部審批的資質資料上報住建部;
10、打印資質證書;
注:住建部審批事項以部里公開內容為準,區縣建委審批資質的程序自行制定。
五、辦理時限:
非專業部門資質自市城鄉建委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不含專家評審和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時間);
注:住建部審批事項以住建部公開內容為準。
六、辦理結果:
報住建部審批的資質:公告后到住建部領取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申報窗口:重慶市城鄉建設政務服務中心11號窗口
窗口電話:63672121
承辦機構:市建委建管處、重慶市建筑管理總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