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8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5 人,其中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含施工船員)不少于 50 人。
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3 類中的 2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000 噸級以上船閘工程;
(2)300 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
(3)單項合同額 5000 萬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