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企業具有的民航機場工程、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6 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不少于 3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民航空管工程及機場弱電系統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其中電子、電氣、通信、計算機、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焊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
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民航空管工程 2 項或單項合同額 1500 萬元以上的機場弱電系統工程 2 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