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6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民航機場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8 人,其中民航機場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5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機場場道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其中場道(或道路)、橋隧、巖土、排水、測量、檢測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電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鋼筋工、焊工、架子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60 人。
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 5000 萬元以上的機場場道工程 2 項或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機場場道工程 3 項的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