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資產
凈資產 6000 萬元以上。
2 企業主要人員
(1)公路工程、鐵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 8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結構)專業高級職稱;隧道(或地下工程)、結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4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鋼筋工、測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50人。
3 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2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洞長≥500 米的隧道 4 座;
(2)累計完成隧道長度 10 公里以上。
4 技術裝備
具有隧道掘進設備 2 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