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資產
凈資產 40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1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4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 15人,且質量員、安全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75 人。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下列 2 類中的 1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 3000 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 3 項;
(2)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體裝置(可含附屬設施)檢維修工程 3 項。